2008年4月23日 星期三

人類文化遺產

2007.Jan 18-Jan 24 密月旅行
讓我第一次登陸歐洲體會中古世紀的風俗民情以外,
隨著導遊的認真解說與介紹,才知原來有「人類文化遺產」這個機構。

因為這個機構而讓古老的文明能夠受到世人的重視與重重的保護,
我覺得這個保護動作,應排在目前受重視的溫室效應、環保之後。
不知人一生的時間,是否有足夠的時間親自導覽所有美麗的遺產.....

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又譯為世界襲產)是一項由聯合國所支持、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負責執行的計劃,以保存對全世界都有自然或文化價值的事物為目的。
世界遺產可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等非政府組織作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顧問,
參與世界遺產的斟選和管理工作。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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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埃及政府打算修建亞斯文大壩,可能會淹沒尼羅河谷里的珍貴古跡,
比如阿布辛貝神殿。196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了「努比亞行動計劃」,
阿布辛貝神殿和菲萊神殿等古跡被仔細地分解,然後運到高地,再一塊塊地重組裝起來。

這個保護行動共耗資八千萬美元,其中有四千萬美元是由50多個國家集資的。
這次行動被認為非常成功,並且促進了其它類似的保護行動,
比如挽救義大利的水城威尼斯、巴基斯坦的摩亨佐達羅遺址、印度尼西亞的婆羅浮屠等。

之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會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起草了保護人類文化遺產的協定。

1965年美國倡議將文化和自然聯合起來進行保護。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在1968年也提出了類似的建議,
並於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提交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討論。
1972年11月16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法國巴黎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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斟選世界遺產的標準,簡而言之,是真實性與完整性。
近年來,世界遺產的概念與實踐不斷在發展。《奈良文件》確認了世界遺產對多元文化的尊重,
2000年的《凱恩斯決議》提出新的提名政策,以期貫徹世界遺產戰略的代表性和平衡性。

世界遺產的選出是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來投票開會決定的,這個委員會於1976年成立。
選出世界遺產的目的在於呼籲人類珍惜、保護,拯救和重視這些地球上獨特的景點。

世界遺產不只是一種榮譽,或是旅遊金字招牌,更是對遺產保護的鄭重承諾。
一項世界遺產在受到天災、人禍時,可以得到全人類的力量協助救災,保存原跡。
中國的麗江古城曾由此受益。

參考文獻: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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